佛山高明区半年售出40辆电动汽车 未来可在小区充电
- 2014-03-14 09:50
- 来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佛山高明区半年售出40辆电动汽车 未来可在小区充电
政策篇
根据相关计划,到2015年底,高明区将投放不少于1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将建8个充电站、2000个充电桩,届时,充电设施将覆盖高明全区的村居、医院、广场等场合。记者近日采访高明发改局负责人得知,该计划因故或延缓两年才能实施。
提醒:6辆车险到期未续保
作为该项目的主管单位,明城镇示范办于今年1月20日对新能源汽车推行一年的总结,总结包含车险、车检、陆地方舟基地建设进度慢等五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由于前期购车的客户,购车时间较早,购车赠送的车辆保险已过期或将到期,大部分车主已自觉办理车辆保险续期手续,但仍有6台车辆保险逾期未办理续保。另外,部分车主由于成本问题,没有选择购买全保,一旦车辆发生意外,影响保障能力。
年检机构还没落实
此外,由于陆地方舟新能源汽车没有上国家汽车目录,所以进入不了交警的车辆管理电脑系统。到2014年,在2012年购买的车辆将满2年,按照机动车辆的年检办法,必须要进行年检,但目前的车辆年检检测机构还没有落实。
其次,新能源电动汽车由社会经销商负责,推向社会后也有部分管理的问题。例如车辆的售价,市场化后车辆售价有可能随市场变动。还有在车辆的出售、发牌、上路的手续是否严格按照高明区出台的相关文件政策操作,管理上是否服从明城镇示范办的管理这些问题。
未来:大型住宅小区将配充电桩
该办负责人也表示,陆地方舟(高明)生产基地建设进度不理想,项目未投产,也大大影响社会各界对新能源汽车的信心,社会效应不理想。
不过,针对现今电动汽车推动工作较缓的情况,明城镇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李文强表示,作为试点推广区,他们更多地追求成效和可控性,并非一味追求数量。
李文强还提到,在现阶段的推广工作中,同时遇到部分市民担心购买电动汽车回去充电不方便,镇示范办也建议区示范办加快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在大型住宅小区、繁华路段规划少量的专用停车位及配置充电桩,以此增强市民的购车信心。
李文强表示,已加强与陆地方舟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投产,按照目前的进度来看,明年投产已有足够把握,但李文强认为,即使投产也暂时不会大规模生产整车,或主要以零配件为主。
背景
全国销售量增长猛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1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售1.76万辆,同比增长了37.9%,其中纯电动车销售14604辆。
在此次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欧阳明高指出,随着市场的不断培育,中国的电动车市场发展不仅吸引了国内的电动车企业,而且国外巨头也开始在中国试水。特斯拉和宝马i3都将在今年实现在中国国内的销售,伴随而来的新商业模式也在推动着中国电动车市场的不断发展。
人大代表、佛山市市长刘悦伦也在两会期间提议国家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综合奖励办法,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的奖励措施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