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纯电动车首次投向政府公务用车
- 2013-08-01 00:00
- 来源:辽宁省交通厅
摘要:大连:纯电动车首次投向政府公务用车
大连市此次投放的1000台纯电动车,将有部分作为公务用车投向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这在大连市公车使用历史上尚属首次。为什么选择纯电动车作为公车,公车消费是否会因此进一步增加?针对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
目前私人购车享受不到补贴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之所以选择公务用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投放纯电动车,主要原因是大连市为“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目前尚未进入私人购车给予补贴的试点城市行列,因此1000辆纯电动车只有投放到公务、出租、邮政和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才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补贴。未来,大连市将积极争取进入私人购车补贴试点城市行列,让一些有需求的普通市民也感受到新能源汽车的节能与环保。另一方面,纯电动车毕竟属于一种新兴事物,过快向普通消费者推广,一些尚有待改进、提高的技术环节可能会给市民带来很多使用中的不便和困扰。此外,纯电动车辆的续驶里程及充电特性与公共用车的日运行里程和运行时间比较吻合,集中投放到公共服务领域,有利于相关配套充电设施的集中建设和集约使用,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公车消费不会因此增加
对于公车消费是否会进一步增加,相关人员表示,此次大连市大规模推广使用纯电动公务车,是与政府各部门的原有用车指标结合在一起实施的,不会额外增加车辆采购费用。与之相反,与传统汽车相比,新能源汽车由于更加节能、环保,对控制和降低公车消费还会有很大裨益。
建议新增出租车使用“纯电动”
关于在出租、租赁市场如何推广纯电动车,市经信委表示,正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把纯电动车的使用与新增发放出租车营运证工作结合起来,促使在公共交通领域更多使用节能汽车;在汽车租赁行业中将鼓励租赁企业为租赁者提供高端全面型的电动车租车服务,建议相关部门在车辆投入运行初期给予企业一定数额的运行补贴。此外,大连市各有关部门还将在专用停车位建设、后续运行保障等方面陆续推出相关配套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