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忠县人民政府办出台《长帆新能源城市物流车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决定对租用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城市物流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补贴,租赁户最高可获近万元补贴。
《长帆新能源城市物流车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决定在县级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租用长帆新能源城市物流车且在忠县范围内使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800元/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9600元。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租赁协议的用户可享受租赁补贴,100万元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租赁户可在租期结束后的次月向县经信委申请补贴。忠县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忠县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车辆租赁单位或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