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的大功率充电设施网络,原则上应向所有品牌新能源汽车无差别开放,打破充电服务领域的 “壁垒”,提升充电网络整体利用效率。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大功率充电(如 800V 高压快充)成为车企竞争的重要赛道,不少头部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自建充电网络为用户提供专属服务,在提升品牌用户体验的同时,也形成了一定的充电资源 “闭环”。然而,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充电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利用率不均等问题 —— 部分品牌专属充电站因仅限自家车辆使用,时常处于闲置状态,而公共充电站内则出现排队等待的情况,尤其在节假日等出行高峰时段,供需矛盾更为突出。
此次四部门提出 “无差别开放” 原则,旨在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从 “品牌专属” 向 “公共服务” 转型。意见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的大功率充电设施(通常指功率≥150kW 的快充桩及超充桩),需在技术标准、接口协议等方面与行业通用规范对接,确保不同品牌、不同车型的新能源汽车均可正常充电,不得通过技术限制、软件锁定等方式设置使用壁垒。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探索合理的收费机制,在保障自身运营效益的前提下,提升充电网络的开放性和共享性。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秘书长许艳华表示:“大功率充电设施是解决新能源汽车‘补能焦虑’的关键,但其建设成本高、布局周期长。推动企业自建网络无差别开放,既能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也能让更多用户享受到优质充电服务,这是行业从‘各自为战’走向‘协同共赢’的重要信号。”
地点:中国·贵州
地点:待定
地点:哈尔滨
地点: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