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安全隐患 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各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生产企业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电动汽车资源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