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该委于近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海南将争取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明年底前,每个乡镇辖区要再建1个以上充电站,并配备有快充桩。
充电桩 记者 王小畅 摄
按照要求,省内各市县政府要承担推进本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用地、廊道空间等要素保障。省内相关部门要协同推进,优化简化建设手续,建立健全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从服务商角度,各充电运营企业要承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维、安全主体责任;要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积极作为,提高建设标准,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应采用智能设施,推动既有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要紧贴市场需求,重点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在线率,下大力解决故障桩和僵尸桩的问题,确保新能源车主能够安全、方便、快捷充电。电网企业要在充电基础设施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
据了解,截至目前,海南乡镇充电桩建设已实现全覆盖。根据《指导意见》,各市县政府、省直相关单位要按照“适度超前”要求,巩固发展成果,加大建设运营管理力度,解决布点少、数量少、运维差的问题。继续在乡镇政府所在地、集市、卫生院、“网红”生态文明村以及“农家乐”等公共区域布点建设,切实为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良好条件。明年底前,每个乡镇辖区要再建1个以上充电站,并配备有快充桩。
此外,海南还将进一步发挥“一张网”平台的作用。要持续完善“一张网”平台功能建设,打造全新“一张网”运营监管平台,推动一个APP畅通全省,为充换电企业和广大电动汽车车主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修订,为“一张网”建设提供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