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要求,麒麟区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进行调整,其中明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轻型货车在麒麟区不限道路通行,早晚高峰(07:00-09:00、17:30-19:30)除外,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或通行高度不足的除外。
原文如下: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便利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要求,麒麟区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除外),在麒麟区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
二、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除外)、新能源轻型货车、轻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在麒麟区不限道路通行,早晚高峰(07:00-09:00、17:30-19:30)除外,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或通行高度不足的除外。
三、遇有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采取临时性限制措施。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生效。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0日
地点:成都
地点:待定
地点:待定
地点: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