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印发。方案明确2013-2015年广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任务,并详细列出在公交、出租、公务用车、环卫、邮政、物流和私人等七大领域的推广总目标、各年度推广目标、推广措施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办法。
一 、广州市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
2013-2015年,广州市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0辆,其中:公交车2000辆,出租车1000辆,公务用车2000辆,环卫、邮政、物流等专用车1000辆,私人领域4000辆。
2013-2015年,建设各类充电站105个、各类充电桩(机)9970个,初步构建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和智能化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形成保障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体制机制,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
二、目标分解及推广措施:2014年推广新能源车3050辆
2014年,广州市推广新能源汽车3050辆,其中:公交车900辆,出租车300辆,公务用车580辆,环卫用车25辆,纯电动邮政车20辆,纯电动物流车225辆,私人领域1000辆。
2015年,广州市推广新能源汽车6850辆,其中:公交车1100辆,出租车600辆,公务用车1420辆,环卫用车50辆,纯电动邮政车80辆,纯电动物流车600辆,私人领域3000辆。
各领域推广目标、推广措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2013-2015年)
序号 |
推广领域 |
总目标 |
目标分解 |
推广措施 |
基础设施配套 |
1 |
公交领域 |
2000辆 |
2014年900辆,2015年1100辆 |
以原则上不增加公交运营单位综合成本为前提,积极探索融资租赁等方式降低公交运营单位初始购置成本,通过制定合理充电价格、捆绑质保要求、给予营运补贴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 |
暂无 |
2 |
出租领域 |
1000辆 |
2013年100辆,2014年300辆,2015年600辆 |
在花都、萝岗、番禺、增城等有条件的区域先行开展推广应用,逐步将运营范围扩大到中心城区。鼓励组建新能源出租车专业运营公司,支持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 |
按照1:1车桩比分散建设出租车专用交流充电桩,并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社会公用充电桩和若干小型社会公用充电站作为补充(根据面积布置2-5个直流充电机) |
3 |
公务用车领域 |
2000辆 |
2014年580辆(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车380辆,国有企业用车200辆),2015年1420辆(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车1120辆,国有企业用车300辆) |
率先在国有企业试点开展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应用,鼓励组建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为公务活动提供租车服务。总结新能源公务车推广工作经验,研究通过租赁等模式择机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域推广。 |
在市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按照“一车一桩”的模式建设交流充电桩,并建设一定数量社会交流充电桩和小型社会充电站 |
4 |
环卫领域 |
75辆 |
2014年25辆,2015年50辆 |
研究具体可行的车型选择(如小型垃圾收运车等)及运营模式,先行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试点,再逐步扩大纯电动环卫车应用规模及使用区域 |
原则上按照“一车一桩”的比例,科学规划充电设施布局 |
5 |
邮政领域 |
100辆 |
2014年推广应用纯电动邮政车20辆,2015年推广应用80辆 |
稳步推进邮政用车电动化。鼓励引导在快递用车领域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探索“融资租赁”、“整车租赁”、“裸车购买+电池租赁”等商业模式。 |
原则上按照“一车一桩”的比例,协调推进配套充电设施建设 |
6 |
物流领域 |
825辆 |
2014年推广应用纯电动物流车225辆,2015年推广应用600辆 |
通过积极探索特许经营等方式和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措施(如运营资质、市区通行权等),推动纯电动物流车在市区内运营 |
注重与社会公共充电设施网络的兼容互通,提高纯电动物流车的充电便捷性,保障车辆正常运行 |
7 |
私人领域 |
4000辆 |
2014年1000辆,2015年3000辆 |
全面开放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市场,鼓励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广州市场。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积极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以租代购、定向购买、网络租售等新型商业模式。制定购车补贴、路权优先、使用费用减免等支持政策。 |
按照“桩随车走、按需配置”原则,做好私人用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社会公用交流充电桩和小型社会公用充电站,保障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