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强调“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立完善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日益突出。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孙公司福建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格林美”)。
近日,福建格林美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新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主要从事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线路板、废旧金属、废旧电池、废旧电器、废旧电子产品、废旧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五金、 废电机、废钢、废电线电缆回收、加工、销售;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 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木型材及合金制品生产、销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