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GB/Z18333.2-2001《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技术指导文件,自2001年制订以来,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技术进步和新型动力电池产品的出现,其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满足要求,为加强政府管理、规范产品发展、保证产品安全。根据技术发展和多年的试验经验制定行业标准。
本标准修订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计划编号20130115-T-339,标准名称为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二、制订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电动道路车辆(包括混合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得到了各国政府及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快速发展,部分车型已进入产业化阶段。国家出台的《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提出实施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动力蓄电池作为电动汽车的关键部件之一,也因此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产业化的推进,提高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部件的技术水平和规模化配套能力成为当务之急,锌空气电池标准也需要深入研究完善,根据有关部门对锌空气电池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加快我国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开展电动汽车用锌空气电池标准的制定工作。《电动汽车用锌空气电池》标准作为国内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其范围涵盖了电动汽车用锌空气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多方面的内容。随着技术进步老标准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因此,本次制订根据技术发展和多年的试验经验,以期规范电动汽车持续、健康、稳定、安全的发展。
三、制订原则和主要参考文件
在标准的修订过程中,总的原则是:
立足国内电动汽车的研发和示范运行基础,同时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国际标准或国际标准的阶段性草案;
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共同参与标准的起草和讨论;
起草过程,充分考虑和现有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行业标准制订过程中,主要的参考文件有:
GB/T 2900.41-2008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四、标准草案起草过程
2013年1月24日,由电动车辆分标委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组织在湖北汉川召开了《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标准修订工作启动会,讨论了方案草稿,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3年1月28日启动会后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形成了标准草案,
2013年2月22日由秘书处发到工作组进行征集意见;
2013年3月31日,由起草单位对工作组反馈意见汇总,修改完成《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工作组讨论稿;
2013年6月,在电池工作组二届二次会议上,对《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草案进行了讨论,会后起草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制订内容和说明
本标准与GB/Z18333.2-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根据机械更换式锌空气电池的特性,制定本标准的适用范围,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及使用说明书;
——制定了本标准的试验对象与对应的试验项目,单体电池重点考核安全性,蓄电池模块电性能及安全性考核;
——制定I5检测容量,I3检测功率特性,高、低温放电容量、荷电保持与更换负极与电解液后电池的重复性;
——增加了单体电池安全性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10.1 , 5.1.10.2 ,5.1.10.3,5.1.10.4 5.1.10.5, 5.1.10.6, 5.1.10.7 ;
6.2.10.1, 6.2.10.2, 6.2.10.3, 6.2.10.4, 6.2.10.5 ,6.2.10.6,6.2.10.7);
——增加了蓄电池模块、外观、极性、外形尺寸质量、倾倒性、放电性能、安全性、耐振性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2.1,,5.2.2,5.2.3,5.2.4,5.2.5,5.2.6,5.2.7;6.3.1,6.3.2,6.3.3,6.3.4,6.3.5,6.3.6,6.3.7);
——修改了空气正极工作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9;6.2.9);
联系方式:
标准名称 |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
起草单位 |
武汉泓元伟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伟春 |
邮寄地址 |
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东信路SBI创业街3栋1501 |
邮编 |
430074 |
电话 |
027-87171473、18618210380 |
传真 |
027-87805517 |
E-mail |
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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