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长信科技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比克电池已将其持有的比克动力3.3055%股权转让给长信科技,并于2019年3月7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电车资源了解到,长信科技与比克电池、比克动力经过友好协商,于2016年2月5日签署《关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及《关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增资扩股协议》约定,长信科技增资比克动力注册资本2285.9947万元,增资完成后,长信科技持有比克动力10%的股权。
比克动力和比克电池向长信科技承诺:比克动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7亿元、12亿元。如比克动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数,则比克电池及比克动力向长信科技履行相关补偿义务。
2017年比克动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91亿元,差额为-2.09亿元,未实现承诺的2017年度净利润指标。
根据业绩承诺情况,经确认,比克动力应补偿长信科技的金额为2.10亿人民币或补偿股权3.3055%,比克电池同意以持有的比克动力的股权形式对受让方进行补偿,即比克电池将其持有的比克动力3.3055%以一元的价格转让给长信科技。
附公告:
长信科技关于参股公司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进展公告.pdf
(来源:电车资源 EV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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