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长江”,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天津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中聚”,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简阳市人民政府(简称“第一合营伙伴”)及昆仑石(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第二合营伙伴”,连同第一合营伙伴,为“合营伙伴”)订立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将在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成立电动车合营公司(简称“电动车合营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成立锂离子电池合营公司(简称“电池合营公司”,连同电动车合营公司,为“合营公司”)。
资料显示,电动车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元,其中,杭州长江或其代名人出资408,000,000元,占股51%,第一合营伙伴或其代名人出资240,000,000元,占股30% ,第二合营伙伴或其代名人币出资152,000,000 元,占股19%。
电动车合营公司将从事电动车生产,年产能为40万辆。第一期涉及建设年产能为 100,000 辆乘用车、运动型多用途汽车(SUVs)及多用途汽车(MPVs)之生产线。预期电动车合营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前开始生产。进一步建设生产线的详情将根据当时的市况调校。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日前杭州长江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02批)拟发布的新增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名单中,意味着杭州长江很快将正式获得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
电池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00 元,电池合营公司将从事锂离子电池生产,年产能为4GWh。第一期涉及建设年产能为1GWh锂离子电池之生产线。预期电池合营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前开始生产。进一步建设生产线的详情将根据当时的市场状况调校。
据了解,第一合营伙伴承诺于中国四川省售卖及推广销售10000辆电动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