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新能源汽车共入选118款,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5款、纯电动商用车10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8款、燃料电池商用车3款。
政策原文如下:
按照《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展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组织申报、技术审查工作。
附件: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0年04月03日
二、新能源汽车
(一)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勘误:《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三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部分第4项企业名称应为应为“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商标应为“沃尔沃(VOLVO)”。
(二)纯电动商用车
(三)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
(四)燃料电池商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