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通知》的措施及办法
我局关于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具体措施及办法为:
一、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专业性强,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需求及供电密切相关,属于行业专项建设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供电等部门编制,我局不属于编制责任主体。下一步我局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配合支持工作。
二、我局将在城市公用大型社会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要求“不少于20%停车位须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三、《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实施评估及调整》正在进行修订中,我局将在本修订稿中明确,城市新建的小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规划和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