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价工【2015】2号
各区物价局、南京化工园区经发局、南京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4】69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工【2014】87号)规定,现就调整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汽车换电服务价格
纯电动汽车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其中:纯电动客车(12m)换电服务最高价格调整为1.99元/公里,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换电服务最高价格调整为0.68元/公里。
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
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其中:纯电动客车(12m)充电服务最高价格调整为1.45元/千瓦时,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价格调整为1.62元/千瓦时。
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0日起执行。
南京市物价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