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
上传时间: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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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40%对购置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各市财政按照不低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对购置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