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从深圳市交委得到最新消息,即日起,普通货运、集装箱及冷藏运输的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业务申请材料清单中关于驾驶员证件要求由:“提供驾驶员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从业资格证(收复印件,外省的需验原件)”调整为:“每次办理一批次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业务的,只需提供至少一名驾驶员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从业资格证(收复印件,外省的需验原件)。”该项政策已于2018年3月6日开始执行。
图|《道路运输证》
按照之前“提供驾驶员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从业资格证(收复印件,外省的需验原件)”的规定,每辆车办理《道路运输证》都需要绑定一个具备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这无疑给整个新能源物流车租赁运营行业带来极大困扰。因为深圳市多数新能源物流车租赁运营企业动辄一次性采购上百辆新能源物流车,如果要办理《道路运输证》,根本无法及时找到数量与之相等的驾驶员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从业资格证。这就导致了在深运营的大部分新能源物流车仍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处于非法运营状态。
随着该项政策的实施,从事道路货运以及新能源物流车租赁运营的企业“每次办理一批次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业务,只需提供至少一名驾驶员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从业资格证(收复印件,外省的需验原件),这无疑将给他们带来极大便利。这不仅有助于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而且对于新能源物流车的推广也是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