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节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工信部装备司副司长王富昌出席并主持会议,来自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安徽、辽宁、湖南、湖北、四川、吉林、河南等省市及深圳、杭州、长春等试点城市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委产业处派员参加会议。
王富昌副司长首先简要介绍了《规划》的编制过程。国务院对《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多次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批示,并明确由工信部承担编制工作。2010年5月,张德江副总理专门召开《规划》编制会议,对编制工作进行部署。2010年9月,工信部编制《规划》初稿,并开始征求意见。今年年初,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共同将《规划》上报国务院。
工信部装备司汽车处苏怀山从五个方面简要介绍了《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以纯电动汽车(纯电驱动)为我国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突破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技术,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发展。
二是如何进一步加快提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以企业为主体,企业、政府、社会共同出资,开展跨行业联合攻关,把技术指标分解到各关键零部件。
三是加快关键零部件的发展。到2020年,全国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100万千瓦时动力电池企业,并在电池正负极、膈膜、电解质等分别形成2-3家龙头企业;驱动电机、高效变速器等领域分别形成2-3家龙头企业;支持发展由主要汽车生产企业参股的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
四是产销目标。到2015年,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规模达50万辆,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0万辆。
五是需地方政府开展的工作。试点城市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充电设施和电池梯度回收利用体系;要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和充电费优惠措施;在实施限号行驶、摇号或拍卖购车等政策时应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倾斜。
随后,各省、市参会代表对《规划》进行了讨论。各省、市参会代表对《规划》内容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规划》很好的提出了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路线,规划了合理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同时,各省、市参会代表也分别介绍了各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并对《规划》提出了一些建议。
编辑: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