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资源获悉,7月2日,大洋电机发布公告称,大洋电机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清京诺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平京能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京隆宝罗投资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凡之滨投资合伙企业签署《关于上海重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决定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26,254.27万元收购上述四家合伙企业持有的重塑集团合计14.58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重塑集团14.586%的股权。
据悉,重塑集团致力在中国推动氢能在交通出行领域的应用和燃料电池系统产业化事业,主营业务包括为客户提供燃料电池系统产品及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工程服务。成立至今,重塑集团已完成CAVEN3和CAVEN4两款燃料电池系统的研发,并分别于2017年6月和2018年7月投产。重塑集团在广东省云浮市建成国内首座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量产基地,一期产能5,000套/年,扩产后产能可达到20,000套/年。
大洋电机表示,通过入股重塑集团,大洋电机将加强与重塑集团在氢燃料电池车辆动力系统集成方面的技术交流,充分利用大洋电机在规模化生产及重塑集团在氢燃料电池系统研发方面的相互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公司氢燃料电池业务的技术实力,增强大洋电机在氢燃料电池系统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生产能力,更好地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整体解决方案。
附公告: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重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pdf
(来源:电车资源 EV财经)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为电车资源所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电车资源)及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