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福田汽车近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6年度、2017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清算资金合计10,622万元。
福田汽车表示,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 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 号)和 《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财建[2018]277 号),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接到银行通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6年度、2017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清算资金合计10,622万元。
福田汽车还表示,上述款项系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和2017年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本次收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不影响当期利润,将直接冲减公司应收新能源补贴款,对公司现金流及降低资金占用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