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曙光股份拟投资3500万元与东软睿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和三星SDI(株式会社)。在大连市共同投资设立睿驰新能源动力系统(大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与充电机。
但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曙光股份的董事会议上一致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睿驰新能源动力系统(大连)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东软睿驰、三星 SDI 三方终止合资公司设立的一切事宜。各方将就未来战略合作相关事宜继续讨论。
并表示,各方同意终止《合资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但《合资经营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和保密条款在《合资经营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各方亦无需为本协议约定的终止设立合资公司事宜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或向任何一方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