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格力电器披露了与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的公告,双方相互的优先采购总金额不超过200亿元。但是该关联交易公告披露不到一日,就收到了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格力就合作相关内容进行风险分析,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并补充信批内容。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将在智能装备、模具、铸造、汽车空调、电机电控、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进行合作。以一个年度为一个周期,相互的优先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格力电器2月23日晚回复交易所问询称,借助本次与珠海银隆的合作,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储能以及电池制造装备领域,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如关联交易全部完成,可为公司营业收入带来162.4亿元的增长。
对于切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必要性,格力电器表示,公司将以储能系统包括储能电池产品、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包括电动汽车主驱电机及驱动系统,电池制造装备包括电池制造设备及自动化生产线,电池及汽车模具包括电池封装、组装结构件的模具及汽车车身模具等,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为突破口,切入新能源汽车、储能及电池制造领域。
2016年,公司向珠海银隆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交易金额共计49.82亿元。预计2017年公司向珠海银隆采购新能源车辆及储能系统10亿元,向珠海银隆销售智能装备和工业制品分别为80亿元和110亿元。
格力电器表示,向珠海银隆按照市场价格采购其新能源车辆及储能系统,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公司节能环保的定位。公司目前有物流车、大巴车及储能设备等刚性使用需求,珠海银隆产品能够满足公司的使用需求。珠海银隆如按照市场价格从公司采购智能装备、模具、铸造、汽车空调、电机电控等产品,公司最终可借助本次与珠海银隆的合作,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格力电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26号)的回复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