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资源网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因违反电动车充电费、服务费的相关规定,普天新能源昨日被北京市发改委罚款5万余元。
根据群众举报,北京市发改委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6年2月25日,依法对普天新能源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实,2014年12月8日至2016年2月1日期间,普天新能源在进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活动时,违反了国家发改委、北京市发改委相关文件中关于电费、服务费的规定,违法所得1372.91元,并责令普天新能源在《责令退款通知书》规定的退款期限内全部退还消费者其违法所得1372.91元。
此外,依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发改委责令普天新能源立即改正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决定对普天新能源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罚款1321元;对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对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合计罚款523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