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
电车资源栏目: 商用车 乘用车

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

  • 2021-01-15 09:03
  • 来源:电车资源

摘要:公用充电桩:电量可享受每度0.15元市级补贴标准

1月12日,西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以及市科技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对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补贴对象:公用充电桩投资主体及市民个人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在西安市(不含西咸新区)备案、建设、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其财政补贴。

申领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的,应同时满足投资主体近3年内在财政资金申报、专项审计、政府主导的专项监督检査中无违法违规现象;投资主体年度建设充(换)电设施功率总数不少于1000千瓦,换电设施不受此条限制;申请财政补贴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应通过住建部门的正式验收;申请财政补贴前,投资主体将新建充(换)电设施应按互联互通要求接入市级平台等条件。

对在西安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应满足下列条件:申领人充电设施需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内的自有产权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此外,申领人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公用充电桩:电量可享受每度0.15元市级补贴标准

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按照“对在我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执行。

在2020年9月25日后(含)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依据接入市级平台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新旧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凡享受过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的主体,不再享受运营补贴。

符合条件的个人:充电桩可获得1万元补贴

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应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等相关目录;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70千瓦;纯电续驶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300公里等。

新建充电设施应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在个人产权车位(宅基地)的要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市民,请登录市发改委网站申报,补贴对象公示等信息也将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

政策原文如下:

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

西安:个人自用充电桩每根补贴1万元


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 500

7月20日起,郑州市区四环内商砼罐车、渣士车应全部为新能源车!

7月20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四环内商砼罐车及渣士车减排措施的通知》。
关键字: 郑州减排
2022-07-21

深圳:到2025年,示范燃料电池车辆不少于1000辆

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
关键字: 深圳 氢能
2022-07-20

工信部:相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延期问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规模,促进汽车消费,为稳定经济大盘作出积极贡献。
2022-07-20

两部门: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关键字: 新能源汽车
2022-07-19
电车资源2022年活动排期
相关车型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闭
东风俊风纯电动物流车秒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