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从儋州市政府了解到,儋州市政府最近推出了提前淘汰黄标车举措,对当地自愿提前淘汰的单位和个人,可获得政府资金补贴和奖励。儋州市此举也将对当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儋州市关于提前淘汰黄标车申领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儋州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工作方案》(儋府办〔2015〕145号)的精神,我市已于2015年起确定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如自愿提前淘汰,可获得政府资金补贴和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
注册登记地在儋州市且提前淘汰的黄标车。黄标车是指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一般指2000年7月1日前生产)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一般指2008年7月1日前生产)的柴油车。具体情形依据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和通过环保部门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核发系统查询认定。
(二)补贴车型和标准。
2017年度补贴标准时间划定为2017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主实际申报日期为准。(补贴车型和标准见附件)
(三)补贴办理时间。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补贴条件。
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儋州市注册登记以琼C2、琼CE或琼F开头的黄标车。
2.不属于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
3.不属于当年度及之前达到强制报废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4.不属于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5.未曾享受国家老旧车报废更新政策补贴的车辆。
6.车辆应当交售给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补贴申请和流程
提前淘汰黄标车申领财政补贴分为条件认定和申领补贴两个环节。
(一)条件认定
1.申请补贴认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2)车主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还需要车主的委托书。
2.工作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黄标车提前淘汰认定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受委托人,到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污防科领取并填报《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认定申报表》,提交认定所需的材料,经初审后流转各部门审核认定。
(2)审核认定。《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认定申报表》经市公安、环保、商务、财政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提交的机动车材料是否达到黄标车提前淘汰条件进行审核认定。
(3)通知办理人。经市财政、公安、商务、环保部门全部审核认定通过后,车辆办理人开展下步车辆淘汰报废和申领补贴的程序。
(二)补贴流程
1.申领补贴资金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申报表》,《海南省提前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奖励资金申报表》。车主为个人的须签名确认,单位的须盖章确认。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3)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需提供与车辆注册单位同名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储蓄存折(复印件)。
(4)凡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单位(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2.工作流程。
(1)车辆注销。经认定达到黄标车提前淘汰条件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将黄标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由该企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交给机动车办理人。
(2)申请补贴。机动车办理人到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污防科领取并填报《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申报表》和《海南省提前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奖励资金申报表》。
(3)支付补贴。资金申报表完成审批后,补贴资金通过转帐的方式将补贴发放给机动车所有人。
三、办事地点
1.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儋州市华盛路(特殊学校旁)生态环境保护局办公大楼三楼污防科;联系电话:23320032,联系人:王雅秀,谢越贤。
2. 儋州市有汽车报废回收资格的企业: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人民大道西路(消防队对面);联系电话:13976126556,联系人:陈瑞芝
特此通告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附件: 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及奖励标准
机动车类型 | 2017年补贴 单价(元/辆) | 奖励单价 (元、辆) | 合计 (元) |
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 | 14000 | 9000 | 23000 |
1升-1.35升排量轿车 | 8000 | 5000 | 13000 |
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业作业车 | 4500 | 3000 | 7500 |
微型载客(不含轿车) | 3500 | 2500 | 6000 |
小型载客(不含轿车) | 5500 | 3500 | 9000 |
中型载客 | 9000 | 5500 | 14500 |
大型载客 | 14000 | 9000 | 23000 |
微型载货 | 4500 | 3000 | 7500 |
轻型载货 | 7000 | 4500 | 11500 |
中型载货 | 11000 | 6500 | 17500 |
重型载货 | 14000 | 9000 | 23000 |
注:奖励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补贴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